副股级干部是指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的干部级别,一般对应于科员级别,不属于公务员法和配套法中规定的级别体系。副股级干部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满足基层单位职能需求,以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
副股级干部一般出现在县以下基层单位,如县直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等。在县直机关中,副股级干部可能担任办公室副主任、业务科副科长等职务;在乡镇人民政府中,副股级干部可能担任党政办副主任、经济发展办副主任等职务。

从历史上看,副股级的设立与县级政府部门组织架构的变迁有关。在过去,县级政府部门被称为科,科的下属机构是股,如股长、副股长等。后来,县级部门改为局,但下属机构仍然是股。然而,随着行政干部的更新步伐加快,股级机构被取消,被称为科员级,而下属机构也被设立为办事员级别的干部。这也就意味着副股级干部被取消了。

尽管副股级干部不属于正式的公务员级别体系,但他们在基层单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他们与科员级干部一起,共同负责基层单位的日常工作,为基层单位的运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管理。

尽管副股级干部不再普遍存在,但在特定的基层单位中,可能还会有类似的干部级别存在。这些副股级干部通过他们的工作,有助于推动基层单位的改革和发展,提高基层治理水平,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进步。他们是基层工作的重要力量,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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